在美国,非法入室的代价是巨大的,因为他们超过半数的人家里持有枪支,而他们的法律规定,未经过房屋主人同意入室,房主有权利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任何手段的维护(大概意思,不知是否正确)
引用一条中国法律资源网的一条过时新闻:
主 题: 【法律】美国房主杀死入室偷取食物男孩被判无罪
日 期: 2008-9-30 8:24:00
作 者:
来 源: 新华社
内 容: 美国得克萨斯州一名男子杀死一名入室偷取食物的13岁男孩,26日获判无罪。这一裁决在当地引发争议。根据得州法律,房主出于自卫可以对闯入者实施致命打击。这一案件的焦点是,是否存在防卫过当。
去年7月一天夜里,13岁的安吉亚诺和另外3名男孩闯入63岁的冈萨雷斯家中,偷取食物和苏打水。冈萨雷斯发现后不顾4名男孩求饶,用猎枪枪管反复击打他们,随后开枪打死安吉亚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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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以上新闻可以看出,美国对入室的法律条款有多么严格。如果中国也能执行这点法律,入室盗窃及相关犯罪会大大减少,那些贼还敢吗?特别是入室盗窃,俺们这疙瘩太多了,恨不得有机会抓到了一枪庇了它。虽然本人家中尚未被偷过东西,但是车库的电瓶车及以前一辆两轮爱车别偷,心中甚为不爽。一日,4楼及3楼2户被盗,我们住5楼,问4楼,答之:晚上睡觉闻有动静,起床一看,贼已闪,防盗窗被剪断了。问3楼,答之:春眠不觉晓,手机没骚扰,在家到处找,发觉被偷LIAO
于是我和老婆YY,我说,要是我们发现贼爬上来,直接把家里的那把东洋刀拿去砍他,老婆则曰:NONONO,你地太蠢,杀鸡何必用牛刀?直接推下去不就得了,一个不用承当责任,他自己摔死的对吧。一个还省力。俺抓头一寻思:这女人……确实狠!
客官们费神了,谢谢观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