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是地上霜 发表于 2009-5-3 20:19 全显示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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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委:疑是地上霜 评语: 看了两遍,我眼都花了,一会儿大S,一会儿小S,读起来好像绕口令,佩服楼主思路,相信楼主写的时候一定瞪大了眼睛。(玩笑话) (1)作者以标题首先吸引读者的眼球,让人产生继续读下去欲望。可谓“标新”。 (2)读完作者大作,真的可以看出作者用心良苦,作品中集合多种元素,分别从各个角度刺 激读者的感官和心理,可谓“立异”。 (3)作者采取开门见山,其实这种写法更能体现作者的文笔和对文章主旨的控制能力。 (4)不得不承认,终于在大赛上看到真正的“重口味”。 [ 本帖最后由 疑是地上霜 于 2009-5-3 20:30 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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