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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投诉] 我要疯了! 又来了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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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飞鹰 于 2008-11-14 20:25 发表
如果是我,我不会扣分,因为我的尺度比较宽松。但版主扣分并没用错,他是严格按照规定来,早跟你说过了,规范使用标点符号就不会有任何问题,即使用错被扣分,修改后通知版主,版主就会撤销扣分。

你如果认识不到 ...
飞大说的不错,没个斑竹的执行标准总是有那么一点点差别,有的斑竹就比较宽松,
楼主,还是自己适应每个版块的标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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