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冷内热的男人 发表于 2009-10-4 10:41   只看TA 1楼

请示版主一件事

版主留言
小郎君(2009-10-4 13:30): 私下交流还是可以的,但是帖子里面不允许出现联系方式的
尊敬的各位版主:
请示一件事,不知行不行。我想把信息交流区里的人,用短信息和他们交流,要他们的qq,以便好交流性息。不知符合不符合要求,因此在这里请示一下。请各位版主给寓答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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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rew1011 发表于 2009-10-4 11:06   只看TA 2楼
貌似这个帖子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吧
楼主你该好好学习下版规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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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蜂仔柯帕文 发表于 2009-10-4 11:08   只看TA 3楼
只要不是在论坛公开QQ号码应该无问题吧,这个最多也算是私底下的交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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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30011 发表于 2009-10-4 11:15   只看TA 4楼
私下交流应该没问题吧,只要不公开QQ或者做广告版主不会管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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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mas78819 发表于 2009-10-4 19:23   只看TA 5楼
论坛有QQ群呀,楼主可以去那里找志同道合的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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