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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已处理] 版主说这样不算灌水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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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说这样不算灌水?

我喜欢去投诉违归的帖子,但遇到下面两个跟帖,版主说不算! ,请教各位,到底算不算?

第一个
引用:
原帖由 嗜血の九纹龙 于 2008-11-4 00:30 发表
ID:260155096
违规的链接和楼层:http://69.4.239.65/forum/thread-1507394-3-1.html  22楼
举报原因:符号灌水
这是别人的帖子:"把网址写在邮箱里,进去打开链接或者张贴来链接就好啦~~(*^__^*) 嘻嘻……"

第二个
引用:
原帖由 嗜血の九纹龙 于 2008-11-11 20:39 发表
ID:aaz007
违规的链接和楼层:http://69.4.239.65/forum/thread-1514167-9-1.html  89楼
举报原因:符号灌水(3Q)
这是别人的帖子:"我试了 3Q  我也不知道怎么样 先回了  我够厚道吧  哈哈"

我想听听大家的意见...

[ 本帖最后由 嗜血の九纹龙 于 2008-11-12 23:53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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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太清楚啊`举报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有具体的模板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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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个后面是省略号,
第二个是乎连符号也没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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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认为不算是灌水。没有重复的符号,也没有重复很多的文字。并且发贴的人充分表达清楚了意思。
如果那样也算是灌水,也定义也太苛刻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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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灌水贴,论坛应该进一步加以明确,很多坛友并不能严格区分,可能会有误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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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情况你可以看看本版的置顶帖再作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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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可能没看版规,色中色管理很严格,所以发贴时要小心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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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各个版区的规范不一样,在这里是不算违归,所以版主的审批是对的,支持版主的工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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